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却说秦二世元年(公元前209)九月,在江南沛县地方,有个丰乡阳里村(今江苏省徐州市丰县),出现了一位真命天子,起兵平定变乱,此人就是后来就是汉朝的开国之君汉高祖皇帝,姓刘名邦,字季。刘邦的父亲名叫执嘉,母亲王氏,名叫含始。刘执嘉生性恭谨宽厚,为同乡里的人所称述美德,故在年将及老,当时的人们统称为刘太公。

王氏含始与刘太公年纪相当,因此亦称呼为刘媪。刘媪生下来了两个儿子,长子名叫刘伯,二儿子名叫刘仲。伯、仲这两个儿子在生下来的时候并没有什么奇怪的事情,到了第三次怀孕生子的时候却很是大不一样。

相传刘媪有一次出了趟门,路过大泽边的时候,自我感觉自己脚力过度疲劳,于是暂时就停了下来,在堤上安静地坐了下来闭目养神,就在似睡非睡的时候,刘媪突然间看见一个身穿金甲的神仙人物,从天而降,站立在自己的身边。刘媪一时间就被吓得昏了过去,也不知道那个站在自己旁边的金甲神人对自己有怎么样的举动。这个说法和中国古代神话史里的姜嫄一次外出时,偶然发现了一个巨大的脚印(可能是神迹或巨人足迹),出于好奇或某种神秘力量的驱使,她踩踏了这个足迹,随后感到身体异样,不久后就怀孕了。 这个故事和姜嫄踩巨人脚印孕育生子的故事如出一辙。

大抵中国古代历史之中就好谈神话,故有此奇怪故事吧。

唯是刘太公在家挂念自己的妻子,看见她久出未回家,免不得要自己出门去寻找妻子。刘太公刚要出门,天空一时突然就昏暗了下来,电光闪耀,雷声隆隆,刘太公越发着急,连忙带上雨伞,两脚三步地大赶,来到了大泽。

刘太公远远看过去,看见堤上睡着一个人,好像是自己的妻子,此时,但见半空之中有云雾罩住,云雾之气环绕浮动着,隐隐约约看见有露出鳞甲,像是有蛟龙来往到妻子的身边。刘太公当下心里又是怀疑又是惧怕的,于是只好停住了脚步,不敢冒然上前近看。等过了一会儿,云收雾散,天空复明的时候,方才敢走近前往审视,果然是自己的妻子刘媪。

此时刘太公的妻子,疲倦地打着哈欠,伸着懒腰,神态朦朦胧胧,一副刚刚醒来的样子。偏偏刘媪似乎无知觉一样,等待刘太公走过来的时候,问了数声,刘太公妻子方才睁开眼往四面看顾,然后开口称奇怪。

刘太公于是又问她可曾经是否受到什么惊吓了,刘媪回答道:“我刚才在这里休息,忽然间看见金甲神人从天下降,然后就吓得晕过去了,往后的事情,我就不知道了。也不知道发生了什么情况。今天刚刚睡醒过来,才知道原来自己只是做了一个怪梦。”

刘太公听了妻子说的这些复述以及雷电蛟龙等状态,刘媪是全然不知,好好一歇了一会,神气复原,于是就和丈夫刘太公一同回了家。

不知不觉从那天开始,刘太公的妻子就怀孕了,过了十个月,竟然生下一个男孩。刘太公心里疑惑:这孩子难道真是神人所下凡生的么?这孩子, 他的鼻梁高挺,眉骨立体,有美好的鬓角,左边的大腿上面长有七十二颗黑痣。

刘太公认为这个孩子将来是英雄人物,于是取名为邦,因为他在家里兄弟排行最小,就以季为字。刘太公家世代业农,承前启后,无非就是春耕夏耘,秋收冬获等事。伯、仲二子,亦就农业,随父营生。

而刘邦为人仁厚而爱护他人,乐善好施,个性洒脱豁达、不拘小节,颇有度量。但是他不喜欢跟家人一样从事农作生产,所以常常被父亲刘太公训斥。 早年也曾因为时常带人寄食,与其嫂发生过矛盾。

刘邦身长七尺八寸,正是一个青壮年纪,奈何刘太公觉得小儿子看起来勤吃懒做,会坐耗家产,心里难免既生厌恨,自然招哥嫂口出怨言。刘太公稍有所闻,索性就分析产业,让儿子伯、仲挈眷分居。刘邦此时尚未娶妻,仍然随着父母生活。

丰邑和沛县曾隶属魏、楚 ,刘邦的青少年时代成长在魏楚交界地带,受到两国文化氛围的熏陶,其人熟习楚歌,又仰慕魏国英雄信陵君魏无忌的德行 。后来有能力西行至魏国各地时,信陵君已故去多年,曾是信陵君门客的张耳在魏国担任外黄县令,招致四方门客。当时秦国已展开攻灭魏都大梁的战役,刘邦到外黄县多次随同张耳交游,以宾客身份相处数月之久。

秦始皇二十二年(前225年),秦灭魏之后,张耳成为秦廷通缉犯,门客皆散去。刘邦回到家乡沛县。

刘邦在家人的眼里,仍然是终日游荡,不务生产。又往往取得家财,结交朋友,征逐酒食。刘太公本说刘邦秉资奇异,将来会另眼相看,可眼看至此儿子刘邦年纪都长这样大了却一事无成,于是斥责他为无赖,连衣食都不愿意周给。

刘邦却怡然自得,不以为意,有时候恐怕会受到父亲的斥责驱逐,所以不敢回家,于是就到自己的两个兄长的家里栖身。

伯、仲两兄弟究竟系同胞,虽然这样多多少少会有一些负担,却也招呼弟弟刘邦令其同住同吃,也不好漠视。哪知兄长刘伯忽然得了疾病,竟然导致逝世,而刘伯的妻子本来就厌恨小叔,自然就不愿意继续供养刘邦了的。

刘邦个性直率,胸无城府,直遂径行,不管嫂子她憎恨嫌弃与否,仍然经常到长嫂家里索要食物。之前刘邦的大嫂就不喜欢刘邦,但是因为自己丈夫刘伯在世,碍着丈夫那一关,也不好有什么阻拦的。现在丈夫刘伯已经去世了,自然就不再迁就小叔了,此后刘邦再去大嫂住处吃住,十次就有九次都被拒绝了的,大嫂并借口对刘邦说道:“自己现在寡妇独居的,不方便再让你来家里吃住了,不然会有外人说闲话的。”

刘邦对大嫂的话信以为真,以为大嫂真是因为寡居才谢绝了自己,所以也就没有生气。

有一天中午,刘邦约好了一群好友,想着人多的话一起去大嫂家,外人应该没什么闲话可说的,于是就兴致勃勃的带着朋友们来到了大嫂家。

刘伯的妻子本来就讨厌刘邦,现在看见他还带了这么多人过来自己家里,更加是厌烦他了。

大嫂正担心刘邦带了这么多人过来自己家里蹭午饭,心烦意躁时,突然眉头一皱,就计上心头。大嫂为阻止刘邦频繁蹭饭,刘伯的妻子当着刘邦和刘邦朋友的面走进了厨房,故意用瓢使劲的刮锅,发出嘎吱嘎吱的声音,并且说自己的锅里已经没有什么吃的喝的了。在场的众人一听,自然都心领神会,很是识趣的各自找了借口各回各的家去了。

刘邦看见这个情形,感到很是尴尬的,只得满脸赔笑着纷纷送自己朋友出门,等到朋友们都走了之后,刘邦走进了大嫂的厨房一看,登时就火气上来了,原来刘邦看见锅上正冒着热乎乎的白气,锅里其实已经做好的羹汤,有一半锅多的份量,是足够大家吃喝的。

这个时候,刘邦才了解原来大嫂逞刁使诈,是故意让自己在朋友们面前难堪的,自从刘邦在大嫂处受了这番羞辱之后,刘邦长叹一声,转身就离开了大嫂家,也不她争论,也是大度,从此以后刘邦再也不去大嫂家了。

刘邦决心以后不再去大嫂家里,便专门向邻居家的两处酒馆,做了一个长期的买主。刘邦有时候往酒馆里独自喝酒,有时候邀请朋友客人一起喝酒。这两处酒馆都是妇人开设的,一个叫王媪,一个叫武妇。(史记作负,负与妇通。)二位妇人虽是女流之辈,却因为刘邦与她们都是自小邻居长大的少年,也不便斤斤计较;并且刘邦进来她们的酒馆里之后,这往来饮酒邀约的客人犹如赶集市似的,统日计算,比往日里挣得钱多了数倍,二位酒馆主妇暗暗称呼奇怪,所以遇见刘邦要赊酒账的时候,无不应允。

刘邦生平最是喜欢饮酒,看见两家酒馆都肯愿意赊账,他是乐得自在,于是尽情痛快饮酒,往往待在酒馆里待到黄昏时分,仍然没有回去,还要痛快喝上几杯。待到喝得七八分醉身子懒洋洋得不想动,刘邦索性就躺在酒座上面,鼾睡了一宵。王媪和武妇,本来想要把刘邦叫醒过来,促令他快点回家去,谁知刚走近刘邦身旁,突然之间隐隐约约看见一团云彩盘在刘邦的头顶,看见云彩在刘邦的头上面显现出来了一条金色鳞甲的龙,甚是光怪陆奇,不可逼视。这个时候,王媪对武妇说:“你和我都没有眼花吧?你刚刚是不是也和我一样看见刘邦头上有个龙。”

武妇听见王媪说的话,点了点头说自己也看见了。两位妇人自从接待刘邦在自家酒馆饮酒休息之后,这酒馆里的生意是越来越好,收入比之前的经营情况要好很多,家里家外也安稳了不少。

两个妇人越发觉得稀奇,料定刘邦此人将来必定是大富大贵了不起的豪杰人物,每到年尾盘算结账的时候,她们也不向刘邦追讨所赊的酒钱。刘邦本来就囊中羞涩,自然无从偿还,历年来赊的酒账,两妇人也是慷慨大方,俱一笔勾销罢了。

刘邦有个交集很好的朋友,叫卢绾,据说还是刘邦家的邻居。两个人在同一天出生的,公元前256年12月28日,还得到了乡民的祝贺。两人从小是一块读书学习,一块玩。而刘邦年轻的时候因为经常惹是生非,引官司,东躲西藏,卢绾也常常追随他。还有记载说得更具体,说是这两个在一起读书是在马维先生的“马公书院”读书。

刘邦成年之后也绝非是没有知识,他也想在人世间做一些事业,喜好交友游历,会听取别人意见。有朋友教他学习官吏管理之事情。他一学就能,秦始皇二十四年(前223年),秦灭楚,沿袭楚旧郡设立泗水郡。进入壮年后的刘邦通过试补成为秦吏,做了泗水的亭长。在任上,他和县廷的每个官吏都能亲昵地调笑,又喜欢喝酒,爱好美色。

刘邦曾经到秦朝首都咸阳参加徭役,其间任意观览,望见了秦始皇,非常地感叹说:“哎呀,大丈夫就应当像这样啊!”

亭长的职务是掌管判断里人之间的监狱诉讼,调和里人之间的矛盾,遇到比较重大的事情,乃需详细报告到县里,因此刘邦与一班县吏互相往来。交往莫逆的就是沛县的功曹,姓萧名何,与刘邦是同乡,熟悉法律典籍。(是汉初三杰之一的人物)

刘邦还是平民时,萧何多次凭借官吏的职权袒护他。刘邦当了亭长,萧何也经常在身边指点他。刘邦曾以官吏身份到咸阳参加徭役,其他同事都送给他三百钱路费,唯独萧何给了五百。 秦朝的监郡御史交给萧何的事务,萧何都办理得井井有条。因而被提拔为泗水郡的卒史,政绩又考评为第一。于是御史想向朝廷推荐征调萧何,萧何一再请辞,才得以不去朝廷任职。

另外与刘邦交好的是曹参,是沛县人。在秦朝时期任职沛县的狱掾,即管理监狱的官吏(可能为典狱长),萧何则是沛县的主吏,两人都是在沛县里面颇具权势的豪吏。

刘邦当了泗水亭长约莫好几年,已是壮年,却还没有家室,只因为刘邦原是好色人物,除了喜欢喝酒之外,就是喜欢到那些娼馆中做些寻花问柳,聊捉蜂引蝶的勾当。里人岂没有好女子?只因为刘邦向来随性惯了,不愿意成婚,感觉这样自由随便更好,可以随自己心意所欲,可以花天酒地,就省了很多养妇人的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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