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1章 毁了就毁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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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法律对于为他人投保死亡保险是有诸多限制的。
比如,投保人必须对被保险人具有保险利益,配偶、父母、子女,与投保人有抚养、赡养或扶养关系的近亲属,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雇主与雇员。
而且,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比如未成年人、有精神障碍的人,不能作为死亡保险的被保险人,除非是父母为没有到年纪的子女投保。
但!
就算是父母为没有到年纪的子女投保,保额也是有非常严格的限制。
10以下的没有到年纪的子女身故保额不得超过 20万元。
10到18没有到年纪的子女身故保额不得超过 50万元。
法律为什么会这样规定?
那是因为法律很了解人性,它知道人性有多么的“恶”!这个保额源于法律对人性的不信任。
为什么法律将保额限制得这么的低?因为保额太高了,会引起犯罪,即使犯罪的对象是自己的亲生子女。
只要金额够大,父母连自己的子女都能够去嘎!
要知道,大人想要弄死一个懵懂无条件相信父母,且手无缚鸡之力的没有到年纪的人,那可是一件不太难的事情。
如果说,要为了20万,50万去嘎自己的子女,相信绝大部分人都不会这样去做,还有一小部分人不会为了这小几十万冒险去这样做。
但是如果是100万呢?1000万呢?1个亿呢?10个亿呢?
要是法律允许拿这种钱去挑战人性,人性将会告诉世间,什么叫做真正的人间地狱!
所以,一个人不知道人性到底能有多恶,来读法律就知道了。
特别是保险法,充满了对亲密关系的不信任。
—
在先前的庭审中,白潇阴阳背头男律师连为他人投保死亡保险需要被保险人的同意都不知道,狠狠地打了背头男律师的脸。
其实,背头男律师之所以被白潇反手打一巴掌,纯属是自找的。
关于保险合同这事,背头男律师想给罗美惠摘得干干净净,把罗美惠打造成毫不知情且无辜的形象,这些合同都是祁军背着罗美惠自己一个人弄的。
其实,背头男律师只消说祁军的那份保险合同就得了,给罗美惠辩解,罗美惠对祁军以祁军自己作为被保险人,以罗美惠作为受益人进行投保毫不知情就行了。
毕竟自己给自己投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无需任何人签字同意。
但是背头男律师非要犯贱,把祁军作为投保人,罗美惠作为被保险人,祁军作为受益人的那一份合同拿出来说事。
意欲给祁军泼脏水,做低祁军的身份,想让大家认为祁军在为罗美惠进行投保的时候可能存在居心不良,那既然背头男律师玩得这么脏,就别怪白潇不给他面子!
一般来说,只要对方律师不作怪,正正常常的代理辩护,即便是业务能力不太行,白潇很少当庭戳穿让对方下不来台。
特别是年轻律师,业务能力稍微欠缺很正常,人都是需要成长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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