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离烟雨提示您:看后求收藏(第75章 临危受命的轮椅总统,下面小嘴饿了吗,钟离烟雨,奇书网),接着再看更方便。
请关闭浏览器的阅读/畅读/小说模式并且关闭广告屏蔽过滤功能,避免出现内容无法显示或者段落错乱。
上一回咱们说到,美国人民在经济大萧条那水深火热之中,把选票投给了富兰克林·德拉诺·罗斯福,盼着这位坐在轮椅上的新总统能有啥灵丹妙药,救美国于水火。罗斯福呢,也确实没含糊,一上台就喊出了“新政”的口号,准备大干一场。
可这美国毕竟不是总统一个人说了算的。要想推行他那套“新政”,罗斯福首先得摆平华盛顿那套复杂的权力机器。这美国佬的祖宗们,当年设计国家制度的时候,生怕再出个像英国国王那样的“独夫民贼”,所以特意搞了个“三权分立”,把国家的权力掰成了三瓣,互相牵制,谁也别想一手遮天。
这“三权分立”,说白了,就像一个三条腿的板凳,缺了哪条腿都不稳当。罗斯福要想坐稳这把“总统龙椅”,推行他的“新政”大计,就必须得把这三条“腿”给捋顺了,让他们都听自己的号令,或者至少别跟自己对着干。这三条“腿”都是谁呢?咱们今天就用大白话,好好说说,也看看罗斯福这位“轮椅总统”,是如何在这“三足鼎立”的权力游戏中,长袖善舞,最终把权力牢牢攥在自己手里的。
话说美国这国家,打从建国那天起,就跟咱们中国古代的皇帝“乾纲独断”不一样。他们国父华盛顿那帮人,琢磨着怎么才能让国家长治久安,别老出昏君、暴君呢?想来想去,就从法国思想家孟德斯鸠那里学来了一招,叫“三权分立,制衡监督”。
啥叫“三权分立”?简单说,就是把国家的最高权力,分成三块,交给三个不同的部门去管,谁也别想一个人说了算。这三个部门,就好比一个大户人家的三个主要管事:
一个负责当家做主、发号施令的,这是总统和他手下的政府班子,叫“行政部门”。
一个负责制定家规、管理账房的,这是国会山上的议员老爷们,叫“立法部门”。
还有一个负责评理断案、解释家规的,这是穿着黑袍子、不苟言笑的大法官们,叫“司法部门”。
这三家,各管一摊,谁也别想越权。而且啊,他们之间还互相“使绊子”,互相“挑毛病”,谁也别想干坏事。比如总统想干啥,得国会批准给钱,还得小心别被最高法院判个“违规操作”;国会通过的法律,总统要是不乐意,可以不签字给退回去;而最高法院呢,更是有“最终解释权”,总统和国会都得听它的。
这套制度,设计得倒是挺精巧,目的是防止权力过于集中,出现独裁。可罗斯福总统上台的时候,那可是国家快要完蛋的节骨眼!火烧眉毛了,还指望这三家慢慢商量、互相扯皮?那美国人民非得把他从轮椅上给掀下来不可!
所以,罗斯福这位“非常时期”的“非常总统”,他要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想办法把这分散的权力,尽可能地集中到自己手里,至少是让这“三驾马车”能听他的号令,劲儿往一处使!
1. 先说这“当家人”——总统和他那帮“跑腿的”(行政权)
这总统啊,在美国,就好比一个大公司的cEo,或者一个大家庭的户主。他是通过全国老百姓一人一票(当然,中间还有个选举人团的复杂程序,咱就不细说了)选出来的,每一届任期是四年(1951年,才规定一个人只能任两届总统)。
总统的权力有多大呢?那可真不小!
他是全国的行政首长:手底下管着一大帮政府部门,从管钱的财政部,到管打仗的国防部(那时候还叫陆军部和海军部),再到管外交的国务院……各部部长(也叫国务卿、部长啥的)都得听他的。他负责执行国会通过的法律,管理国家的日常事务。
他是三军总司令:全国的陆海空三军(那时候空军还没独立成军种)都归他调遣。要不要打仗,怎么打,他说了算(当然,宣战权在国会手里,但总统往往能找到办法绕过去)。
他负责国家的外交事务:跟哪个国家建交,跟哪个国家翻脸,签什么条约,都得他拿主意(条约得参议院批准)。
他还有个厉害的武器叫“行政命令”:有些事儿,如果国会磨磨蹭蹭通不过,或者总统觉得情况紧急,他可以直接下达行政命令,在一定范围内,这玩意儿也跟法律差不多管用。
他还有个“否决权”:国会辛辛苦苦通过一个法案,送到总统这儿,总统要是不乐意,大笔一挥“否决!”,这法案就得打回去重新讨论,除非国会能以三分之二以上的绝对多数再次通过,才能推翻总统的否决。这权力可不小!
罗斯福上台的时候,面对的是银行倒闭、工厂关门、千百万人失业的烂摊子。他知道,要救美国,就必须让总统这个“当家人”说了算,而且得是立刻说了算!
雷厉风行救银行,总统权威初显现:他上任第二天,就宣布全国银行“放假”四天,然后火速推动国会通过了《紧急银行法案》,这法案的核心内容,就是授权联邦政府对全国的银行进行检查和整顿,只有那些家底还算厚实、经营还算靠谱的银行,才能领到“营业执照”,重新开门。那些已经烂透了的、或者投机倒把亏空了的银行,对不起,您就安心“长眠”吧!
关键是,通过这雷厉风行的一招,罗斯福一下子就给全国人民留下了个“有魄力、敢担当、能解决问题”的强人印象。老百姓一看,新总统果然不一样,上来就动真格的!这总统的威信,一下子就立起来了。
“字母汤机构”遍地开花,总统权力大扩张:为了推行他那五花八门、包罗万象的“新政”改革,罗斯福可没少在行政机构上“开小灶”。他嫌原来那些老掉牙的政府部门行动太慢、效率太低、官僚气又太重,干脆就另起炉灶,直接通过总统行政命令或者推动国会立法,成立了一大堆全新的联邦机构,专门负责推行某一项或某一类新政措施。
这些机构,名字一个比一个长,缩写字母一个比一个怪,什么FERA(联邦紧急救济署)、AAA(农业调整署)、NRA(全国复兴总署)、ccc(平民保护团)、wpA(公共工程局)、tVA(田纳西流域管理局)、SEc(证券交易委员会)、FdIc(联邦存款保险公司)……搞得当时的老百姓眼花缭乱,跟掉进了字母汤里似的,所以戏称它们为“字母汤机构”。
这些“字母汤机构”有个共同的特点,就是权力大,效率高,而且基本上都直接听命于罗斯福总统本人,或者由他最信任的亲信(比如哈里·霍普金斯,这位爷可是罗斯福的“左膀右臂”,很多新政机构都是他一手操办的)来掌管。总统说往东,它们绝不敢往西。
“智囊团”出谋划策,白宫成为政策“司令部”:罗斯福还特意从大学里、法律界、经济学界,招揽了一大批有知识、有能力、又充满改革热情的“高参”,组成了他那个着名的“罗斯福智囊团”。这些人,虽然没有正式的官衔,但天天在白宫跟总统关起门来开小会,出主意,想办法。很多新政法案和政策的雏形,都是他们这帮“高参”在咖啡和雪茄的”烟雾缭绕”中给“碰撞”出来的。
这么一来,白宫就成了全国政策制定的绝对中心和“司令部”。罗斯福和他那支精明强干、行动高效的“罗斯福团队”(包括那些“字母汤机构”的头头脑脑和“智囊团”的成员),往往能够绕开传统政府部委那些盘根错节的官僚体系和利益掣肘,直接推动各项新政措施的落实。这在很大程度上,暂时“架空”了传统部委之间那种互相制衡、效率低下的局面,使得新政能够在短时间内,以前所未有的规模和速度,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开来。行政权力,算是被罗斯福给运用到了极致!
2. 再聊那“吵架堂”——国会山上的“立法委员们”(立法权)
这总统再厉害,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在美国这体制里,管制定法律、批准国家花钱(也就是财政预算)这摊子事儿的,是国会。国会山上的那些议员老爷们,那可不是吃素的。
美国国会,跟英国议会有点像,也分成两家:一家叫“参议院”,一家叫“众议院”。
参议院:每个州不管大小,都选两位参议员,任期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参议员们通常被认为是代表各州的利益,而且因为任期长,人也相对少(当时48个州,也就96位参议员),所以显得比较“老成持重”,影响力也比较大。总统任命的大法官、内阁部长、驻外大使什么的,都得经过参议院的批准才行。总统跟外国签的条约,也得参议院三分之二多数同意才能生效。所以,参议院这帮“大佬”,能量不小。
众议院:众议员的人数,是按照各州人口比例来分配的,人口多的州,众议员就多,人口少的州,众议员就少。众议员任期只有两年,所以他们得天天琢磨着怎么讨好选民,免得下次选不上。所有关于钱袋子的法案(比如税收法案、财政拨款法案),都必须先由众议院提出。众议院因为人多(当时有四百多位),讨论起问题来,也更容易吵吵嚷嚷,所以有时候也被戏称为“吵架堂”。
参众两院合起来,才叫国会。一项法案,必须先在众议院或者参议院(有些法案有规定哪个院先审)讨论通过,然后再送到另一个院去讨论通过,两边都点头了,最后再送到总统那里签字,才能正式成为法律。这个过程,往往是充满了讨价还价、互相妥协甚至勾心斗角的。
国会除了立法和管钱,还有个厉害的权力,就是“监督”总统。他们可以调查政府部门的运作情况,可以传唤政府官员作证,甚至在总统干了什么“出格”的坏事(比如二五仔、受贿等)之后,还可以启动“弹劾”程序,把总统给拉下马(当然,这在美国历史上极少发生,而且程序极其复杂)。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